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市里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我区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按原政策执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2026年3月6日前,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线上填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经区县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6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2份(无需其他佐证材料),报送至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申请表的纸质材料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封面、骑缝、真实性说明处盖公章,真实性说明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2026年3月6日前,企业登录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线上填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经区县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6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2份(无需其他佐证材料),报送至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申请表的纸质材料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封面、骑缝、真实性说明处盖公章,真实性说明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二、动态管理
(一)企业资质复核
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企业只需按照自身所获得最高一级称号参加复核。市经济信息化委一季度启动2026年复核工作,今年将对2023年公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发展动态报送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简单更名、跨市迁移及合并、重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情况填报。
三、联系方式
唐老师 王老师 67156715 37565721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房地大厦301室
附件: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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