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职能部门:发改委 申报时限:2019-09-20

各镇、开发区,西渡街道: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18]5号),我区制定出台了《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沪奉发改[2019]33号)(附件1)。

现组织开展2019年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镇、开发区、西渡街道发动相关企业,按照《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8-2019年)》(详见附件2)进行申报。申报项目要符合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导向,总投资400万元以上,并符合《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其他规定

请申报企业于920日(周五)下班前将所需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资金配套承诺书(详见附件3,由注册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开发区出具)上交区发改委产业科(南桥镇解放东路8B1栋楼604室);同时,将申请表及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fxqfgwcyk@163.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红伟  潘伊      联系电话:37537012 


附件:

1.《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沪奉发改[2019]33号)

2.《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8-2019年)》

3.资金配套承诺书

4.项目申请表

5.项目基本信息表



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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