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细则

职能部门:财政局 申报时限:2020-12-31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细则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确保我区经济平稳有序发展,现根据《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克时艰共抗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沪奉府发〔2020〕1号),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支持对象

受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对于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户数的金融机构在存贷招投标、银行业务开展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各银行机构对中小企业在上半年即将到期的贷款给予展期。

联系人:区财政局   俞  英    联系电话:33611055

(二)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1. 对租用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中小企业,暂免房租1个月,减半房租2个月,到期后视情况延长。其中,集中管理的租户向区机管局提出减免申请,由区机管局审批;委托管理的租户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区机管局统一备案。

联系人:区机管局   余纪华    联系电话:37527039

             区财政局   俞淑娟    联系电话:33611600

2.对减免租金的民营企业业主(房东),各镇、开发区可视情况从该经营用房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中予以补贴,区财政按财力结算比例承担相应部分。具体操作如下:

(1)减免租金的民营企业业主(房东)向所属镇、开发区提出补贴申请;

(2)各镇、开发区对民营企业业主(房东)进行认定,确定补贴金额并支付给符合条件的业主(房东)(各镇、开发区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3)各镇、开发区将补贴资金相关依据报至区财政局,经区财政局核实后,将区财政相应部分支付给各镇、开发区。

联系人:区财政局   王桂芳    联系电话:33611035

(三)部门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

1.相关部门在收到企业申报后,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尽快完成审批和系统内向区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

联系人:区经委   吴  磊    联系电话:57186790

联系人:区科委   何海英    联系电话:37188003

2.区财政局自收到部门提交审批材料和系统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标审批、计划下达和资金支付,以最快速度实现即时兑现。

联系人:区财政局   李  斌    联系电话:33611012

             区财政局   王桂芳    联系电话:33611035

(四)加快预算资金支付

对于2020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达到支付条件的,部门应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区财政局即时支付。

联系人:区财政局   王桂芳    联系电话:33611035



附件:《各镇、工业区减免中小企业房租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南桥镇 毛慧华 57199033
2 庄行镇 俞兴军 57466004
3 柘林镇 蔡绮虹 57491936
4 金汇镇 武祥辉 13795359636
5 青村镇 赵  华 18918773087
6 奉城镇 陈  锋 57522037
7 四团镇 汪冬青 57535988
8 海湾镇 李德勤 57503980
9 工业综合开发区 胡晔峰 13801864539
陈  雅 18017191666
10 杭州湾开发区 徐瑞平 13917350016
11 东方美谷 李  超 13916072167
12 海湾旅游区 翁  辉 13501965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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