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190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25〕29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以及第四批、第一批“小巨人”企业的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已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符合国家认定条件的,可申报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2022年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报条件
1.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新申报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复核企业不作该项要求)。
3.企业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相关指标以《办法》附件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为准。
4.企业主营业务原则上应聚焦制造业及其上下游领域,不包括金融、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类行业。
二、申报方式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企业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2.线下材料报送按照企业属地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执行,企业需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区,经初核汇总后由区级统一报送市级。
3.企业网上确认填报无误后,从系统下载打印《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并同佐证材料(一份,与申请书分开装订),并加盖公章,于6月6日前报送至奉贤区经委 企业服务中心(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房地大厦308室)。并于6月6日前将《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或《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qyfw2008@126.com,无需提交纸质。
4.请按照申报材料模板格式填写,填写前请先确保电脑字体库已安装“仿宋_GB2312”“楷体_GB2312”两种字体。《申请书》A4纸单面打印,浅蓝色封面胶装。其中“真实性申明”处加盖公章,并敲封面章及骑缝章。封面中,“推荐单位”统一填写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荐时间”请填写“2025年6月”。《佐证材料》A4纸单面或双面打印均可,米黄色封面胶装,敲封面章及骑缝章。佐证材料和申请材料分开胶装。线下材料报送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务必与线上数据保持一致。
(二)注意事项
1.企业需如实填写国家统一的申请表(第七批申请书见附件1,复核申请书见附件3),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2.相关财务数据应依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上传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
3.审计报告中需明确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否则将影响申报结果。
4.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材料,仅需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但若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仍需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5.对于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三、其他事项
(一)请企业务必于申报前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核实账号和密码信息,避免因遗忘或误操作影响申报进度。
(二)申报过程中所上传的审计报告,应为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已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的正式版本。请企业提前向事务所确认报备状态,确保材料合规。
(三)企业应确保线上填报内容与线下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属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及时报送。
(四)本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如需了解政策解读、系统操作等信息,可通过工信部梯度培育平台获取官方培训视频和操作指引。请企业关注官方渠道信息,谨慎甄别各类社会中介服务行为。
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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