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第三批)的通知

职能部门:经委 申报时限:2026-09-30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第三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6519号),现就奉贤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第三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于2026年9月30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经区县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复核表》2份(无需其他佐证材料),并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属地,纸质材料需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于2026年9月30日前登录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填报,经区县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复核申请书》2份(无需其他佐证材料),并于1010日前报送至属地,纸质材料需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企业首次填报数据将作为年度发展评价最高分的测算依据,请务必准确、谨慎填写。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注:2023年公布的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在此批次参加复核。

 

二、动态管理


(一)企业资质复核

1、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执行。

 2、企业只需按照自身所获得最高一级称号参加复核,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需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


(二)年度信息更新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于每年5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更新企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在同一个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三)发展动态报送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简单更名、跨市迁移及合并、重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3个月内在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情况填报。


 三、联系方式


唐老师  王老师    67156715  37565721  


属地联系方式:

序号

所属街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南桥镇

胡老师

57199035

2

奉城镇

张老师

57515264

3

柘林镇

诸老师

57490322

4

庄行镇

蒋老师

18901618604

5

金汇镇

曹老师

57480831

6

青村镇

何老师

57567050

7

海湾镇

李老师

57508166

8

西渡街道

金老师

67157002

9

头桥街道

潘老师

18221230158

10

海湾旅游区

陈老师

15618176250

11

开伦集团

侯老师

67180695

12

奉投集团

唐老师

67100313

13

工业综合开发区

丁老师

021-33655655转233

14

杭州湾开发区

高老师

57448000*5040

15

东方美谷

李老师

37195047

16

奉贤新城

郑老师

33611683

17

交能集团

谢老师

57198758

18

奉发集团

石老师

37190083

19

经发公司

顾老师

57412153

20

金融小镇

胡老师

37199963

21

百村集团

宋老师

37198050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2、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

申报附件:
暂无文件

© 2026  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    沪ICP备05036992号-3 企业验证咨询:021-37565721 技术支持:021-3356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