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公司),相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奉贤区产业绿色发展专项扶持实施办法》(奉经〔2020〕89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企业节能、减排、减污、增效工作,鼓励企业推动清洁生产审核,现就实施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区级财政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凡经区经委推荐列入上海市经信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自愿),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内,首次通过专家验收并获得清洁生产审核项目验收意见的奉贤区企业,可向区经委提出资助申请。
请申请资金资助的单位,先登入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http://fxcy.67156715.gov.cn/index/index.html),企业注册后,根据申报通知网上上传所需材料。
一、申请所需材料
(一)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扫描件)。
(二)奉贤区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三)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合同(扫描件)
(四)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企业银行帐号(三排章)。
二、申报程序
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需经各主管部门(各镇、开发区、公司)初审后,纸质版材料报奉贤区经委产业投资科,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三、截止时间
企业于9月20日前将申请所需材料通过网上申报,过时不受理;属地主管部门于9月27日前将初审纸质版材料报区经委产业投资科。
联系 人:顾向红 联系电话 13916828100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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